知识体系划分及学科门类划分
2026-10-16 18:48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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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从哲学角度,依据知识性质或价值追求,知识体系可以划分为:科学(关于客观法则的知识体系,以真为价值追求)、技术(关于综合利用客观法则之方法的知识体系,以可计量的益或利为价值追求)和人文(关于客观存在及主观行为或思维活动之价值评价的知识体系,以不可计量的善和美为价值追求);依据主客体或状态,知识体系可以划分为:客体知识体系(包括自然知识体系、社会知识体系)和主体知识体系(思维知识体系),前者是关于客观存在的知识体系,后者是关于主观活动的知识体系。

从教学和研究角度,依据知识性质、价值追求和知识领域,学科门类可以划分为:1、哲学与交叉学科(包括科学哲学、技术哲学、人文哲学及交叉学科);2、思维学或思维科学与技术(包括逻辑学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语言学、计算机与人工智能);3、自然科学(理学);4、工程技术(工学);5、生命技术或生命工程(包括农学、医学);6、社会科学(包括经济学、历史学、社会学);7、社会工程(包括法学、管理学、军事学);8、文学艺术(包括文学、艺术学)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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